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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5/2009 实习一月之思考其实这东西我本来应该在七月底写的,但迫于种种事由,也就耽搁到现在,随便补上几句吧。 实习有一个多月了,环境适应了,工作适应了,我这身衣服也基本上适应了。总之,每天就是到点(一般都会迟到)上班,坐定,干事,然后到点(也不一定准点)下班,吃饭。由此往复,也算规律。尽管远不到有趣,但也不至于讨厌。只是在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之后,我不由得要对这份职业做一番思索。 一般来说,律师,是把别人的麻烦只当别人的麻烦;而往往那些敬业而出色是律师是把别人的麻烦当成自己的麻烦,再牛一点儿的律师则是把别人的麻烦变成大家的麻烦——比如我现在的老板——正所谓大家烦才是真的烦!由于前一段时间在读《流血的仕途》,自然我会把李斯的“仓鼠理论”套在我们那个小地方: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,就会适应环境并融入环境。我想这种融入,并不仅仅是心理上的,也是一种外在的。好吧,看看我们所里的人。每一个,无论律师,助手还是秘书,甚至像我们这样的小实习生,大多都具备这样的外在特征:脸色发黑,黑眼圈尤重,面色阴沉,表情僵直,偶有言笑,多为低语,偏正装,偶有随意,不同程度驼背,平胸,臀部塌平,腿肌无力,估计是经络不通的表现。至于工作状态嘛,呵呵,除了我们老板对待成堆的工作时总表现出一种圣斗士的样子,其他人都基本上被赶得像磨石上的驴。 虽然只有一个多月,但我也快速地临摹着这里人的特征,至少脸色和眼圈很到位。多亏了在里昂有两个月坚持跑步来打底子,不然我想我的身体也会在这高档的空调房里塌陷得更快。若是真的能在这样的地方工作,想必过不了多时,我也会变成像他们的样子吧。现在每天下班回来只要做好三件事便好:远离电脑,远离椅子,远离眼镜。由是,也为做这三样事,延误了许多别的应该做的事。 我想我现在明白了这个道理,在做一个行当之前,先去看看这个行业里的人都是什么样子,踏上这条路之后,自己也就会变成那样了。
铁塔三层望去夜晚野兽派的巴黎! Comments (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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